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和兵团奋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一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责任重大。为落实全国、自治区和兵团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以下简称“师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师市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师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师市公安机关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年4月1日至6月30日,联合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从源头消除隐患;在严查违法、严管秩序的同时,破解道路交通管理难题,改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减少亡人事故,防止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30%。
重点时段:节假日、巴扎天和周末等时段进行严防严控,并在每周二、四、六开展夜查行动,对大货车、客车夜间通行加大管控力度。
重点路段及区域:国、省道和团连道路的管控力度,重点对辖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街道、商业区、巴扎、菜市场及人员密集场所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控。餐饮聚集区、休闲娱乐区等作为重点巡查区域。
重点单位:客(货)运站、学校和幼儿园、医院、企事业单位、砂石料场、火电厂、水泥厂、物流运输、建筑工地等施工企业和运输单位。
重点车辆:“五类重点车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大客车、货车、团场面包车、拖拉机,电动车、摩托车、农机车和运输砂石、钢材等建设材料的车辆。
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
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准驾不符、超速、超员、超载、酒(醉)驾、*驾、闯红灯、车辆逾期未审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夜间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车道、违法停车;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超员;货车、农用车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违法载人、违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未办理强险、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追逐竞驶;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通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特此通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
年4月8日
监制:杨志刚
审核:赵红涛
编辑:侯子峰
来源:第三师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