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师市辖区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高图木舒克市城市品质,第三师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年3月31日,在师市辖区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路段
图木舒克市城区:主干道、客运站、公交车站、商业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路段,以及各团(场)主要街道,路段。
二、整治重点车辆
电动车、动摩托车、私家车、客运车辆、工程车辆等重点车辆。
三、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开车抽烟、行车过程中打接电话、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车道、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夜间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女性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二)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车、未满12周岁人员驾驶自行车。
(三)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四、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述规范整治重点对象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从重予以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年1月1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
年1月16日
鼠年
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