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后离开也算肇事逃逸 三轮司机轻责反变刑责
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一男子驾驶农用三轮车被一名醉驾摩托司机追尾,摩托司机当场死亡。三轮车本应不需承担过多的,但司机却吓蒙后逃逸,最终被抓获,还要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
夜晚摩托司机受伤死亡 逃逸三轮车司机终被抓
10月27日晚7时许,在渭南市临渭区孝巴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追尾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文龙介绍,处警后发现被追尾的机动车司机已逃逸。而死者尸检显示,事发时达醉酒程度,有目击者看到事发后有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驶离,可能是到附近一红薯收购点交售红薯的村民所用。
民警发现当地一村民肖某某可疑,但肖某某称,他当天确实和侄子肖某一起前往红薯收购点,但返回时事故已经发生,民警正在勘察现场。同时,肖某某家的汽油三轮车也没有任何肇事痕迹。
但民警发现,根据收购点账本记录,肖某某在事发当天最后一次交售了近2吨红薯,一辆车无法完成运输,其侄子肖某曾用自家的柴油三轮车帮忙送红薯。
面对询问,肖某最终承认其在被一辆摩托车追尾后吓蒙了,驾驶三轮车迅速逃离现场。经初步痕迹比对,肖某家三轮车正是肇事逃逸车辆。
民警分析:如果没有逃逸情节 他就不必承担刑事
在被民警抓获归案后,肖某坦承,事发后一直担惊受怕,心理压力很大。目前,他已被临渭交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龙分析,这起交通事故中的两方都存在交通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如果摩托车司机没有醉酒驾驶摩托车,这起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同时,肖某驾驶的三轮车在事故中是被追尾,如果他能在事故发生后留在现场并及时报警,根据法律规定,不必承担刑事,只需承担部分民事。但他明知被追尾仍驾车离开,这种行为就属于肇事逃逸,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
文龙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切记,即使是被别人追尾带来的轻微车辆损失,如果被追尾一方擅自离开,本来无责也得承担相应的;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被追尾者自行离开还涉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 华商 杨托